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教学计划,已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生成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。请各分院、部办公室主任、就业指导教研室主任、心理健康教研室主任、创新创业教研室主任,认真核对教学任务与教学计划是否一致,确定准确无误后,根据教学任务实际情况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落实教学任务,其中包括安排任课教师,分班及合班处理,填报教学进程(学时分布),确定无误后,提交待审核。同时请参照吉铁职院发〔2017〕4号文件中第9条、第10条规定,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。
教务处审核通过后,各分院、部、教研室打印纸质版教学任务单,由教研室主任、分院院长(部主任、处长)签字并盖分院、部、处章,送教务处存档。
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,在12月8日16:30前完成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落实教学任务。12月10日把审核后的教学任务单导出,签字、盖章后送教务处存档。
教务处
2018年11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