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,各部门:
一、为了保证顺利落实2018-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,请各分院、部根据教学及企业需求实际,认为有必要对教学计划进行微调的,请从即日起至5月7日止,填写“实施性教学计划变动申请、审批表”,经审批后微调。
二、为了做好2018-2019学年第一学期公选课的选课工作,现将申报开设公选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申报开设公选课的教师请按照《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文件》吉铁职院【2015】62号文件中公共选修课程管理规定要求进行申报;
2.每人每学期限开设一门公共选修课,每门课程开设班次为1-2个班次,申报教师须填写“任选课开设申请表”、制定课程教学大纲,报相关分院、部院长、主任批准;
3.申报开设新课(公选课)的教师还须填写“新课开设申请表”,报相关分院、部院长、主任批准;
4.以分院、部为单位填报“公共选修课开设汇总表”,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填报开设课程及相关条件,于5月14日前完成,纸质版各分院、部盖章,分院院长、部主任签字后报教务处存档;
5.如需实验设备条件限制的课程,须说明授课班级限额人数。无实验设备条件限制的课程,限选人数以教室容纳人数为标准。
教务处
2018年4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