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教学计划,已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生成2017-2018-2学期教学任务书。请各分院、部办公室主任、就业指导教研室主任、心理健康教研室主任,核对教学任务准确无误后,根据教学任务实际情况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落实教学任务,其中包括安排任课教师,分合班处理,填报教学进程(学时分布),确定无误后,提交待审核。同时请参照吉铁职院发〔2017〕4号文件中第9条、第10条规定提交纸质专业教师超课时情况统计表,并按文件规定执行。
教务处审核通过后,各分院、部、教研室打印纸质版教学任务单,由教研室主任、分院院长(部主任、处长)签字并盖分院、部、处章,送教务处存档。
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,在12月14日16:30前完成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落实教学任务,上交超课时统计表。12月16日把审核后的教学任务单导出,签字、盖章后送教务处存档。
2017年12月10日